丝毫不犹豫,一口拒绝……>
听到这话,张琛眼泪都下来了了。>
他还在挣扎,“魔都那边可以投资,做生意,就连生活环境!”>
他还看了一下饶夏身边的三个小的,“教育资源也比这边好啊。”>
饶夏自己那几十年大部分时候,也是生活在魔都。>
知道这些都是真的,最关键是,如今的魔都,真的是“遍地是金子”。>
今年上交所也要开了。>
今年不夸张,但也是赚钱的时候。>
而后年,92年5月21-23日,三天时间,股票价格暴涨530%,三天时间,就能叫手里的钱变成五倍。>
这样的事儿,即便饶夏不懂金融的人都听说过。>
当然饶夏不是为了钱!>
饶夏只是想要去见识一下所谓的中国股票诞生的时刻!>
只是想为中国股票的诞生,尽一点自己的“绵薄”之力,要是这期间能顺便挣点钱,饶夏也不排斥……>
不过,这种事儿也未必非要去魔都啊。>
可以借助张琛来帮忙也行啊。>
实在不行,可以临时出个差嘛……>
饶夏一板正经地摇头,“不用,魔都那种大地方,我怎么敢去。”>
张琛:……>
张琛有时候觉得自己真的看不懂饶夏,饶夏的事儿他也听到人说起来过。>
可饶夏展现出来的实力,气度,学识,生活方式,真的没有一个地方像是一个普通人。>
更不像是一个没上过学的人。>
饶夏却是下巴一抬,“赶紧都拿走,我得回去了。你明天早上有事儿吗?有事儿的话,我给你留一些包子,你来我家拿吧。”>
“没事儿没事儿,明天下午去处理就行。”张琛吃着粽子,把那点郁闷劲儿丢下,反正还有一个多月慢慢劝!>
他吃一个粽子,那美味程度,顿时又叫他幸福得满脸都是笑容。>
饶夏点点头,带着东西就走了。>
张琛吃着粽子,再吃一口卤蛋,琢磨着一定要找饶夏买些耐放的东西。>
到时候即便是再怎么馋嘴,也总归有东西可以吃几天。>
此时的季匪也是这么想的。>
季煜在被放上车,看着车子开出城市越来越远的时候,他就开始拍门。>
季匪冷冷地看了他一眼,季煜的动作僵了片刻。>
他不是不懂事的人。>
相反他还非常聪明,他知道应该怎么保全自己,知道应该怎么活下去,怎么对自己好。>
在被带走之后,他更知道面前的人是谁。>
可他更喜欢饶夏。>
他羡慕林子昂,羡慕林子朔,羡慕小丫。>
不仅仅是饶夏给他们做的好吃的,也喜欢饶夏这个人。>
他也知道是饶夏救了他。>
他原本想,饶夏愿意养了三个孩子,他也可以跟着饶夏。>
他能比林子朔更乖,更听话。>
可这两天他发现,饶夏不会要他。>
因为他有家人。>
面前的人才是他的“监护人”,可以让他不用挨饿,不用受冻,不用挨饿的那种。>
可是,他依旧更喜欢饶夏,更喜欢小丫他们家里的生活。>
拍动车门,他想说他要回去,他不需要检查,他想住在饶夏和小丫他们家里,可是季匪一个眼神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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