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官婉婉也没想到,顾遇之居然调查到了这一步。>
她当然知道巨额保险金的事,如果没有这么巨额的保险金,黎美莲也请不起她接这个案子。>
只是她根本没想过去查问黎美莲取钱之后的花费,这么细节的、与案件无关的东西,谁会查啊。>
顾遇之竟然查了。>
还……从外地赶回来了。>
上官婉婉指甲划过辩护资料,语气听起来很轻松地回道:“就算顾律师所说都是真的,对案子的结论也起不到任何作用,法官大人,我认为我们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在这里讨论细枝末节。”>
说白了,这是道德问题,不是法律问题。>
黎美莲母女取钱花钱不地道,不影响杀人凶手的认定。>
猜测她们为钱杀人,那也只能是没有法律根据的猜测。>
法官沉吟片刻,正要做出决定。>
顾遇之不紧不慢,再次开口:“谁说我今天带来的新证据是这个?关于钱,只是给大家分享一下这个有趣的消息而已。我们要补充的证据,是物证和证词。”>
“法官大人,我申请负责此案的法医上庭作证。”>
“同意。”法官点头,不禁有几分好奇,这个已经定了结局的案子,还能有什么新动静。>
上官婉婉眉头微皱,刚才的还不是最猛攻势?>
还有后招?>
“死者身中三刀而亡,法医,是这样吗?”顾遇之开始发问。>
“是的。”>
“根据尸检和现场模拟,第一刀刺在手臂,第二刀刺在大腿,都不是致命伤,只是让对方暂时乱了阵脚,攻击力下降,是不是?”>
“是的。”>
“只有第三刀直插心脏,才造成了死者失血过多死亡,是不是?”>
“是的。”>
顾遇之的三连问,让上官婉婉有些不耐烦:“你这些问题在案卷全部都有,请不要重复浪费大家时间。”>
她还以为顾遇之有什么大本事,原来是故弄玄虚,老调重弹。>
顾遇之朝她淡瞥了一眼,没理会她,而是抬头冲法官道:“所以,前两刀只是出于防卫,第三刀才是有故意杀人的意图。”>
法官点头表示同意。>
紧接着顾遇之话锋一转,看向角落里被看押的王有志:“王有志,你只砍了前两刀,是不是?”>
精神萎靡不振的王有志呆呆的点了点头:“是。”>
那又怎样,两刀也是杀人,三刀也是杀人,他确实无意中为黎美莲杀了人,是他罪有应得……>
然而下一秒。>
台上的法官和工作人员脸色瞬间巨变。>
两刀和三刀,对于普通人没有概念,但是对于法律工作者,这是生与死的天差地别。>
如果前两刀是王有志砍的,那他根本就不是杀人犯,只是为了救下黎美莲母女,见义勇为,正当防卫。>
砍第三刀的人才是真凶!>
上官婉婉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,呼吸顿时一紧。>
原来顾遇之的大招,藏在这儿。>
方才的一切不过是制造气氛,降低她的警惕。>
她忍不住站了起来:“法官大人,根本没有所谓两刀三刀的区别,现场没有别人,只有王有志在刀上留了指纹,三刀全是他所为。如今犯罪人全凭一张嘴想要翻案,绝不可信……”>
“谁说我们只有一张嘴?”顾遇之不客气地打断她,“麻烦法医,帮我们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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