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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六十九章 偏激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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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初一自然不敢把脸凑过往,只能将爱慕的眼力狠狠的在那件背心上刷了几遍。

李斯年仔仔细细的看了他半天,见他只是满眼的艳羡而无他意,眼睛里一丝杂色都没有,不由得暗暗点头。

他知道,李初一这个小友没交错。

李斯年知道,他不是没有措施。就目前这情况只要他要挟李斯年不给衣服就不护着他了,李斯年尽对二话不说立马扒衣服。

修士没有不惜命的,李斯年更是如此,否则也不会被紫鸢那么一要挟就乖乖地做了他的向导。

什么修士的风骨,什么高手的尊严,那都是狗屁。糊弄糊弄道行卑微的小朋友还行,你要真让他这么干,不论哪个修行久了的老油条们都会直接大嘴巴抽你,让你知道知道什么叫人逝世如灯灭。

但李初一没有,他只是擦着口水在旁边爱慕,并没有一丝歹意。

你可能会说若是李初一这么干了,那他很没道义,没有这么对朋友的,简直太丧尽天良了。但这话要让李初一闻声,尽对能啐你一脸。

道义?情义?

那都是狗屁!

它是弱者们的遮羞布,为的是让自己看起来更壮大。

它是强者们的贞节牌坊,为的是更好地震慑弱者又不显得自己恃强凌弱;为的是反抗与自己一般壮大的强者,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。

世间不是没有真情在,但它极为少见,少见的只能用罕见、尽无仅有这种词汇来形容。特别是修士中,下至练气进门的小修士,上至渡劫飞升、乃至漫天仙神,越是壮大的修士,情义二字就越为可笑。

羽士曾经不止一次的说过,人都是自私的,不自私的那叫圣人。而修士里面有高人、有强者、有霸主、有天骄,但唯独没有圣人。

为什么?

由于资源只有那么多,飞升证道的机会只有那么几个,你无私别人,你自己怎么办?

逝世往?

那还修个屁道,那还修个屁永生!

连那凡人都知道一将功成万骨枯,修士比凡人更加壮大、活得更久、**更多,何止万骨枯?

不等万骨枯了他们便会采来练成尸煞宝贝,用以壮大自身,一些专研此道的修士更会时不时地自己制作一些“万骨”供其修炼应用。

为什么?

由于这些都是资源!

小时候李初一总是很奇怪,他奇怪的是明明书上都说修士有通天彻地之能,皆一心向道无欲无求,可是为什么现实却并不是如此。

当他将这个问题问向羽士的时候,羽士则是标记性的一阵冷笑。

“无欲无求?这四个字就连神仙都担负不起,就凭人界这些个还在羽化路上挣扎的傻鹅?我呸!他们不是没有**,只是他们的欲忘已经与凡人不同了。”

年幼的李初一当时并不明确,只能挠着脑袋傻傻的看着羽士。

而羽士则是一番讽刺他的“蠢笨”,直到他的小脸被气得通红,这才会心满足足的向他解释。

“金银财宝值钱吧?在很多凡人眼中那可是比他们命都重要的东西,可以让他们活的更好,也可以让他们换取很多他们梦寐以求的东西。但在修士眼中,它们却毫无价值,几与废品无异。由于需求没了交集,所以在凡人眼中修士都是无欲无求的圣人,是他们可看而不可即的!”

李初一点点头,似乎明确了什么,又似乎没明确什么。

“可是师父,咱俩也是修士,为啥还要这么辛辛苦苦的赚银子呢?而且每次你见着那白花花的银子的时候,那眼睛比城里的野狗见了烂骨头的时候还亮呢!”

“放屁,老子什么时候跟野狗一样了?大不敬!”

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,羽士自得洋洋的道:“老子是红尘道人,自然是游走红尘间,岂是那些个‘不食人间烟火’的蠢猪傻鹅能够比的!咱们游走这红尘俗世,自然需要进乡顺俗,金饼银锭这种硬通货自然来者不拒,要不怎么生活下往?再说不还得养你嘛,我是能辟谷的,你行吗?”

一两银子能掰出两钱来花在我身上就不错了,剩下的都被你拿往风骚潇洒了,我呸!

李初一自然腹诽,但脸上是尽对不露声色的。这要是被羽士看出来,那说不得又是一顿嘲讽加雷符。

对于羽士的话他向来是只信一半,但羽士时不时冒出的新词汇还是让他颇为好奇。

“师父啊,为啥说金银财宝是硬通货?硬通货是啥意思?”

“白痴,你怎么就这么笨呢!”

羽士白眼翻得都快把后眼珠子给翻出来了,似乎对自己这个徒弟的蠢笨很无奈。

“硬通货这么简略的词语都不明确什么意思?金子银子硬不硬?玉器宝石硬不硬?做成小棍棍是不是可以捅人?明确了吗?这就是硬捅货!”

年幼的李初一顿时了然,心里牢牢记住了这个词语,以免将来再出错被羽士嘲笑。

羽士的话对李初一的触动还是很大的,特别是一路走到现在,所见所闻让他越来越觉着道义和情义是件很可笑的事情,越是实力壮大的人越觉着它可笑。

太虚宫已经是很中正温和的门派了,就这样门中弟子还是会为了自己的**而出手。

一件宝贝就可能会引来一场比斗,一个上山修炼的机会更是弄出了什么通天大比,引得所有人争相掠夺。若不是太虚宫严令逝世斗只容许点到即止,怕是天天抬出往的尸骨也得有个好几箩筐了。

来到这漠北就更不用说了,一掉下来就碰到了南许两家大战。而他明明表达了善意,这两家的修士还是由于贪图自己的宝贝和功法对自己喊打喊杀,最后更是给他弄出了个“身价”,让他从此以后也是个有“身份”的人了。

后来到了泗曲集更是如此。

柳明清仗势欺人对自己大打出手;柳家长老讲道义摆人情、屁话说了一大箩筐,最后还是手底下见得真章,见完之后才点头认可,而且还别有所求。而禁武的泗曲集外,天天都能看见几具尸体,下手的有仇人、有抢匪,甚至还有手足兄弟、生逝世好友,哪个为的不是一个利字,或者说是自己的**?

李初一之所以没有为难李斯年,一来是由于他救过他,二来则是他性格使然,或者说是羽士教得好。

羽士说过“宝物有缘者得之,无缘则化缘”。

按他的解释,“化缘”不是求得施舍或者缔结善缘的意思,而是“化他人之缘为己用”,说白了就是“你想要宝贝就要凭你能耐往抢,没能耐是你的宝贝你也保不住”。

同时羽士又教给他过“兔子不吃窝边草”的道理,对于看着顺眼的“自己人”,能不下手还是不要下手的。

对于羽士扭曲的价值观,李初一本来是很不屑的,他不信世间难有真情在,他认为这个世界对人还是很友爱的。但是经历了这所有的一切后,对羽士的价值观他开端信了,渐渐地信了。

连他那当天子的便宜亲爹都想杀他,这世间哪还有什么情义在?连亲情都靠不住了,道义和情义还想出头?

所以,对于李初一来说,“自己人”的定义就是他看着顺眼外加不想杀他的朋友。太虚宫的小雨、王远等都是如此,曾经为他出过火的李斯年也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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