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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12章 君子抱仁义,不惧天地倾(3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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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宋共融,但死里逃生后,我突发奇想,兴许剑冢就是来自曹王的警示,它们代表了黄雀在后的蒙古。若我一心‘杀绝’,那就很可能陪着金军一起死、任由蒙古军坐收渔翁之利,不如将理想扩大,把‘杀绝之刀’变作‘归心之刀’,融合曹王府的有志之士,将来一起收服或抵御蒙古?”

林阡当面叫曹王岳父,而现在是复述当时心境,故而称曹王为曹王,说得神乎其神,曹王忍不住笑:“也可以理解成是我的警示。”

“随后,我被桓端安贞请求,去制止剑冢的崩坏,发现‘非得靠金宋合作才能渡劫’,而且必须由我去引领他们齐心协力。依稀记得浣尘居士说起,我是掀天匿地阵金宋两阵的第一阵眼从那一刻起,我就算死也不会改也不会忘,就要按金宋共融打到底。”林阡说。

“你还有许多没说。”曹王给他补充,“从你出道之初就把沙场当江湖,能跨过红袄寨、短刀谷的阻障,在黑(谐)道、魔门皆能征服,与九烨、焕之曾惺惺相惜,对段亦心、沙溪清宁以命维护,和陈铸、风流也可绝对互信无需轻舟、暮烟、浣尘或我来点明,你终究是会走这条路。”

“岳父,比我自己更了解我。”林阡想,完颜永琏毕竟一方雄主。

“短刀谷曾惊天动地,镇戎州亦血流漂杵,金宋几乎到不共戴天地步。贤婿怎就算到,我一定肯共融?”片刻,曹王又问。

先前曹王一直在忆的是他对林阡和成吉思汗的并重,金宋共融是他到会宁之战的最后一刻才松口,毕竟,如果钻牛角尖,那是以宋融金,不是以金融宋,曹王是有可能和林陌一样死战不降的。

“因为,我也了解岳父,和我之间存在共性。”林阡说时,也是人主之风。

火光下会心对视一笑,翁婿二人并肩而行,心的距离比身更近。

“共性之一,我曾经误信谣言,以为曹王是个血手屠夫,轮到我自己被人称魔,才恍然曹王可能处境相仿。共性之二,曹王娶柳月前辈为妃,生金宋混合血统之女,终究是会走这条路的人。共性之三,曹王给她起名暮烟,在地宫里所诗、所画,全都在悲天悯人,力求拯救天下危亡。共性之四,陇陕、河东,曹王把渊声看得比金宋之战更重,也是个嗜酒之江湖同道。共性之五,环庆火楼上,曹王承认陇南之役是罪,说起天下大同的初衷。”

“我之所以答应共融,原因也在这共性。我在山东第二次见到暮烟,与她对弈,她说起你下棋时会耍赖,拿只笔,把白子全涂黑,这样的话满盘都是你的子了,也就赢了。”曹王笑,“尔后,河东魔门,我见你发起疯来和渊声不一样,你时时刻刻都在克制着自己,我从那次完全对你改观,深信你我原是一类人。只可惜,在镜两端。”

“我赌赢了,岳父敢与我一同打破镜面。”林阡满意一笑,不知不觉便比曹王多流露些锐气和霸道。

曹王为这气度怔了怔,凝视他许久才回神:“忽然竟有些羡慕贤婿,可以真正地从一而终。不似我,曾绝望过、质疑过。”

是啊,从未改变的那个人,是林阡。虽然都被世人传成屠夫、死神、战鬼,不同于林阡顶多搁浅,曹王是真的放弃过,转弯过

还有一个人,也一样从未改变,理想遇到挫折后只会扩大。那人和林阡有着相近的眉眼,不经意间就让曹王记起他来。

说了这么久的金宋共融,其实是林陌具象化的,在此之前一直叫以宋融金或以金融宋,远不如金宋共融来得高屋建瓴。曹王知道,林陌与生俱来也有这样的愿景和雄心,然而眼下的外援却不是西夏而是蒙古。他和林阡兄弟二人,命格相似又完全相反

曹王坦言,坚决的人才会不被战胜:“胜南,我不后悔曾将统帅金军的权利交予林陌,只叹世事变化无常、自己埋线绊倒了自己。将来,你还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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