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饶夏:……>
看来在魔都,他们吃得都不太好啊。>
去魔都倒是还有一个好处,还有两个如此专业,执着的大客户。>
饶夏觉得,不管什么时候开业,想来这两个客户都不会丢。>
多这么大一个挣钱渠道,算一算价格。>
多了一个季煜,三人,一餐就是六百,一天一千二,两天就是魔都的一个平方。>
一年加点其他外快,那就是一个大平层?>
饶夏也忍不住地擦了擦口水。>
这种又听话,有乖巧,有听话,又漂亮的小可怜,小可爱,怎么可能变成执拗大男主?>
饶夏不相信在自己这种“德智体美劳”五项全能的好人身边,还能培养出那样的大反派!>
也不相信,季匪这样大方,有钱,有文化,懂美食的大老板,会教导处那样脑残,恋爱脑,执拗,有毛病的男主!>
魔都,必须去!>
人嘛。>
当你心底里认定某件事不好的时候,不管看哪里,都是矛盾,都是坏事。>
但是,一旦心里的想法改变,再看起来,哪里都可以找到理由,什么坏处都是可以解释,可以改变的。>
甚至从哪儿看,都是有点,都是好处。>
饶夏现在就是看魔都哪里都好,好得不能更好。>
饶夏嘴角忍不住翘起来,眯了眯眼,已经开始琢磨去魔都之后,怎么挣钱,怎么买房,怎么炒股票了……>
饶夏眼睛锃亮锃亮的,满脸都是欢喜。>
她觉得自己可以再努力一点。>
最关键是,林子昂他们这个矿的这些钱应该怎么拿回钱。>
饶夏越想就越是兴奋,就连做卤肉的时候,自己身后的暗潮涌动都没有发现。>
季煜看饶夏忙忙碌碌,仰头看着,努力找一切契机递东西。>
林子朔就更积极的想凑上来帮忙。>
小丫就在旁边,看看饶夏,再看看哥哥,再看看季煜,最后还要回头去看看在门口的季匪和郝助理。>
至于郝助理,他的注意只在自己的脚尖,看其他地方?>
那有什么好看的?>
卤肉锅里的香?>
都说了是香,那就得闻味道啊。>
看?看能看出什么啊?>
关键当然还是嗅就对了。>
眼神乱飞,万一不小心看到老板的某些不恰当行为,那不就尴尬了吗?>
至于季匪,他的注意力就只在锅里了。>
卤蛋他吃过饶夏做的,但是,卤肉他没吃过。>
卤肉,卤蛋这种各种材料炖煮出来的东西,对于他来说,那不是美味,那是负担。>
那是堆砌了无数香料之后的大杂烩,每一种味道完全掺杂在一起。>
对他来说,就像无数种让人厌恶的感觉都凑到了一起一般。>
可是,此时东西出自饶夏手之后,卤肉就不一样了。>
嗅到这个味道的时候,季匪发现,这每一种香味混合再一起,形成了另一种香味。>
他们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,可如果仔细去观察,就能发现,每一样肉,每一种材料不同的那种香。>
那种种独特香味的魅力也逐渐展现了一般。>
那种富有层次的香味将肉变成了卤肉,那种卤肉的香味,闻起来,简直诱人极了。>
喜欢穿到90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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